摘要
职位数量: 7
招聘人数: 9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11-30
工作地点: 安庆
公告详情
为优化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桐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自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桐城市同安路270号放射科二楼)。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半身2寸证件照3张;
(5)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明细单;
(7)桐城市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桐城市卫健委和市中医医院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未超过5:1(含)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5:1的则须增加笔试环节,202403052-202403056、202403058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202403057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如有笔试,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无笔试,按照职称高低、同一级别职称资格取得时间、工龄、学历依次比较确定。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卫健委、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中医医院等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0556-3570119(桐城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6-6120659(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556-60681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桐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公开招聘成熟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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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2000002131/2024159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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